市民报料:2016年夏天,市民小段经人介绍在金三角批发城一处化妆品柜台内做了双眼皮手术,术后两眼的双眼皮一大一小。在此期间,小段陆续经历过几次修复手术,但仍未达到理想效果。今年4月28日,小段再次找到为她实施手术的张女士,张女士称她“还在恢复中”,小段提出让张女士出费用带她去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修复,被拒绝。
A事件
一次失败的双眼皮手术
尽管有朋友介绍,但当小段看到张女士在金三角批发城内的“美容院”时,心里还是没底。
“只有一个卖化妆品的柜台,是她和别人合租的,角落里放着一张美容床,同时也做绣眉美甲的活。开始我心里也犯嘀咕,但后来还是做了。”朋友也在这儿做的双眼皮,效果不错。我想,与其找一个陌生的地方做,还不如去熟人介绍的地方。“小段说。
没多久,手术完成。让小段担心的事情却发生了。”手术后她说有一个眼睛没做好,会再带我到东河区她的老师那儿修复。术后当晚,我左侧眼睛肿得厉害,不停流泪,眼泪里还夹杂有血丝,当时我就心慌了。“
小段介绍,第二天,她在张女士的带领下来到东河区吕祖庙附近的一个美容门市,找到张女士的老师进行了双眼皮修复。然而,这之后小段的左眼依旧浮肿,张女士带着她在一处门诊输了3天液,而后让她每天用盐水擦眼。一段时间后她的左眼终于消肿,可小段发现,双眼从外观上看仍”差距较大“。
在随后的几个月中,因经历几次修复仍不理想,小段便要求张女士带她到正规整形医院进行眼部修复,由张女士承担费用。而张女士拒绝了,她告诉小段”仍在恢复期“。再之后,小段发现,她被张女士从微信朋友圈中删除了。
4月28日,小段再次找到张女士要求修复双眼皮,被拒绝。双方随后陷入激烈争论之中。
张女士称,小段的双眼皮”还在恢复期,需要等等再看“。但又无法说出具体的恢复期限,只称”个人体质有差异,这个期限我也不知道“。
小段则表示,此时距离上次修复已经过去了近半年时间。”消肿之后的几个月,双眼皮确实也恢复了一些,但从外观上看两眼差别还是很大。之后,双眼的效果就基本没再变化过,每次她总说再等等,究竟要等多久?“小段认为,这是张女士的搪塞之词。
另外,就再次修复的机构选择,小段一再要求到”正规整形医院“,由张女士承担费用。对此,张女士以费用太高为由拒绝。
小段表示,她之所以坚持这一点,是因为张女士并没有从事医学整形的合法资质。对此张女士也没有否认,并回应”在手术之前小段就知道这一情况“。
B调查
商城里的”微整生意圈“
一张美容床,一些简单的麻醉、手术工具。这样的”整形摊位“,在金三角商城有多家。如此简陋的环境,仍能吸引爱美女孩前来,主要靠的就是”优惠“的价格。
”做双眼皮手术费用仅1500元,比正规的整形机构确实便宜不少。“小段说。
在张女士的”整形摊位“一侧,张贴着广告,微整双眼皮与纹绣、睫毛嫁接等项目被共同列在上面。环顾四周,除了一张不知名机构出具的韩文纹绣”证书“,记者没有看到任何从事微整双眼皮项目所应持有的手续和资质证明。显然,现场环境也不具备开展任何医学手术的条件。
而与摊位现场不匹配的,是张女士微信朋友圈里的”繁荣景象“,里面展示了她近期实施的文眉、美瞳线以及双眼皮手术等多个案例,在一些画面中,手术刀和缝合线频繁出镜。
尽管在不少微整机构看来,双眼皮手术只是一个微创整形,但记者了解到,微整双眼皮仍属于医疗整形美容的范畴。而在金三角小商品城内,随便走走,记者就又看到一处能做双眼皮手术的”美容美甲合租摊位“。小小的柜台后面,一半的空间摆满了美甲饰品,一半放着张美容床,赫然打着双眼皮、开眼角、纹绣等项目的广告。
一位知情人见到有人来柜台前咨询,竟坦诚相告:”人不在,你给她(摊主)打电话吧。做双眼皮的话建议你去正规地方,这家应该没手续,她就参加了一个7天的培训班,到处‘走穴’,哪来的手续?“
C追问
谁来为非法微整形机构”开刀“?
依据规定,开设医疗整形美容机构需要在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并获得相关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环境以及设备才能营业,且申请人或主要责任人应是卫生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医师资质。可一些”微整机构“为逃避监管,依附于一节几平方米的化妆品柜台,在化妆品经营许可手续的掩护下逃避监管,从事非法医学整容。
对于小段的情况,市卫生局综合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小段可以向所在区的卫生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卫生部门以往也接到过类似的生活美容机构从事医学美容业务的投诉,并依照具体情况对非法经营主体进行了处罚。但有关消费者维权以及损失赔偿等要求,还需要消费者向工商等部门进行反映。
对此,市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医学整容属于特殊行业,需要有专业技术以及相关资质的人员来就整容行为是否失败以及损害的程度进行评估,以此作为消费者维权的依据。但工商部门并不具备认定的专业条件,因此更多是从超范围经营的角度对经营主体进行监管。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消费者有五种维权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市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段表示,下一步,她将继续申诉,记者也会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