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整形倍受爱美人士青睐。“瘦脸针”、“玻尿酸”等常用美容药品市场需求旺盛、利润空间巨大,但火爆的市场也潜藏不少危害。不少“瘦脸针”、“玻尿酸”是从国外走私,通过非正常途径流入国内的“水货”,既未取得国家药监局的注册批准文号以及销售许可,也无正规的进货渠道和销售发票。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近日通报,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查起诉美容院销售假药犯罪3件,办案检察官发现,美容类药品是假药的“重灾区”,“朋友圈”等社交网络成为销售假药的新途径。而消费者使用这种没有监管的药品,自身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你去打肉毒素了吗?”这句话成了时下许多爱美女士见面的问候语。一些人为了变美,不惜代价,特地飞到韩国打美容针;另一些人为了以“物美价廉”的方式变美,则选择在当地美容院打针。但是,美容院的药剂真的可靠吗?
朋友圈的美容针,卖得很火
小兰在朋友圈中说,最近脸上多了不少皱纹,想要祛除。蒋某就会立即跟帖,推销她的除皱针,“我这有种针,打一针有效4个月,然后再补一针,付13000元可以保证二年内没有皱纹,效果很好的”。爱美的小兰听完十分心动,立马刷卡打了一针。
老顾客张丽感慨岁月不饶人,“要是有永葆青春的办法就好了”。蒋某跟帖说:“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一切都能搞定。我这有种胎盘多肽注射液,一盒2万,买三盒只要5万,打完保证你青春永驻!”想要成为不老神话的张丽禁不住她的推销,一口气买下了三盒。
这些在现实生活中,都会让人在付款前犹豫很久的消费,在朋友圈却进行得异常顺利。蒋某利用微信是熟人圈的优势,跟身边人兜售起美容针来,简直易如反掌。敲敲键盘,就能有上万元的收益。
蒋某交代,她在朋友圈发的图片和视频,其实都是“总部”统一制作的,并非真实案例。进货的“海关证明”也是“总部”发过来的,真假很难鉴定。但是这些东西,经由她发到她的朋友圈,就能让“熟人”深信不疑。
为了节省成本,她买来假药鱼目混珠
在天宁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涉嫌销售假药案中,李某系一家美容院的老板,曾经在常州市某医院做过中医助理,但很快就离职了。为谋取药品暴利,李某多次采购未经批准进口的保妥适(肉毒素)、玻尿酸等药品,提供给顾客使用。同时,李某在未取得无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美容院内为顾客提供注射瘦脸针等美容保健服务。
据了解,一开始,李某还是坚持要真的从国外进口美容针。可时间长了,李某开始降低要求了,她以100元一瓶的价格从北京威德曼公司购入了肉毒素,以1500元一盒的价格从医药公司购买了胎盘多肽注射液。市场上真的肉毒素实际要卖到800元一瓶,她为了敛财,昧着良心选择了假药。
丈夫彭某负责联系卖家、汇款和收货,李某则负责向客人推销。她宣称肉毒素具有瘦脸和除皱的效果,只打一针收费是1980元,如果包年,2年收费15000元。胎盘多肽注射液的功效是抗衰老,售价为2万元一盒。夫妻二人通过销售假药敛财十余万元。
没有疗效的药剂终究会穿帮。今年年初,民警接到报案后,会同卫生监督部门在其美容中心查获大量没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文件的肉毒素、胎盘多肽注射液等医药用品。
检方分析:缺乏监管的药对人伤害很大
如今社交网络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除常规的大型网络电商平台,利用“微博”、“百度贴吧”及“微信朋友圈”等各种自媒体平台销售假药的案件日益增多。
天宁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吴怡检察官专门办理类似案件,她给记者总结了这些案件的新特点。
被查获的美容假药
“商品替拍”等躲避监管
吴怡介绍,曾有人通过在“微信朋友圈”中宣传泰国减肥药及减肥效果照片,后再以微信聊天的形式向买家兜售假药。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传统的网络销售模式也逐渐出现了异化,多采取“商品替拍”等方式躲避监管。因为淘宝网上不允许销售药品,涉嫌犯罪者便以瘦身用品的名义进行售卖,在买家问询时,再告知系减肥药品,有的案件中,还让买家通过其他商品的页面拍下商品,发的货却是药品。
此外,利用此类平台进行交易通常会使用诸如支付宝、微信转账等网络支付功能来收受赃款,由于网络交易证据具有较强隐蔽性且存在保存时间问题,从而给侦查取证带来了困难。
美容类药品是“重灾区”
数据显示,该类案件中超过半数涉及美容类假药,其中又以销售注射用肉毒毒素和玻尿酸假药案件居多,同时该类案件往往伴随着提供注射服务等非法行医行为。
办案中,有很多学历不过中专的女子,在参加了一个仅为期几天的“微整形”培训班后,跟一些有经验的“前辈”学习了注射技术,便独自开办了美容店并给他人注射“瘦脸针”,这些“瘦脸针”均是通过培训班向她提供的“厂家微信号”购买而来,案发后经鉴定均属于假药。
这些美容类产品,无论是所谓的“国外代购”还是“国内厂家直接拿货”,往往效果不仅没有嫌疑人所宣传的那么神奇,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曾经有美容院的客户,在使用了美容针后,面部出现僵硬的状况。更有客户出现了短暂了视物不清的症状。
跨境购售假药成新模式
随着近年来“海外代购”、“国外网站直售”等新兴购物模式的风靡,非法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愈发成为假药类犯罪所热衷的模式。涉案药品集中在泰国的减肥药、印度的抗癌药及美、德两国的儿童药。
检察官提醒,即便是现在最红火的日本眼药水,都是无法正常在国内流通的药品。被视为假药的同时,也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很容易用假的产品鱼目混珠,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影响。
代购“进口药”,再“真”也是卖假药
据天宁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被查获的“瘦脸针”包装上大部分只印有英文或韩文,既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中文说明书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有效期、适应症或用法、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多是从美国或韩国等国家走私,通过非正常途径流入国内的水货,既未取得国家药监局的注册批准文号以及销售许可,也无正规的进货渠道和销售发票,是典型的“三无”产品。
记者了解到,在涉案物品中,除了正品和境外药品外,还掺杂着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及披着洋外衣的假水货,真伪难辨。该类非法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逐渐成为假药犯罪的新模式,形成“美容会所非法使用、中间环节非法经营、上游源头制造、包装和走私进口”的非法美容利益链条。
此外,巨大的利润让嫌疑人愿意铤而走险。案件中,美容院的老板都只是用100多元的价格购入,可是售出价却高达1300余元,利润巨大。而市面上有些所谓的进口药其实根本不是来自国外,而是在国内生产的高仿产品,而且这些假药的进价相当的便宜,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美容机构开展生活美容业务利润低,而医疗美容利润高,一些不法分子,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从生产、流通,再到整形美容机构,生产贩卖假药的各个环节都获取了高额利润,而最终受害的是不明真相的消费者。
检察官还特别强调,即便代购的进口药的确货真价实,但只要是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均按假药论处。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