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7天培训班,90后女孩就租房干起“微整形”
“微整形”学习需要多长时间?泰州90后女孩姚某的答案是7天,仅仅学习了一个星期的“微整形”后,她便在出租屋内进行微整形服务。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日,经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姚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
姚某今年27岁,此前曾做过其他小生意均不景气,后来听说“微整形”很火,2015年下半年,便报名参加了上海某培训机构举办的“微整形”培训班,仅仅一周后,便取得了相关证书。
随后,姚某回到兴化进行微整形服务,主要以打“瘦脸针”为主。工作场所有时候在自己租住的小屋内,有时候上门服务到客户家里。
为了节约成本,姚某向“微商”代购韩国美容药品。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间,姚某通过手机微信多次向李某某(另案处理)购买标注有“botox瓶装冻干粉、MEDITOXIN肉毒素纯肉毒素A型复合物”的进口肉毒素以及玻尿酸等产品6支,2支自用,4支对外销售并提供注射服务,得款1200元。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上述肉毒素等产品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经鉴定为假药。
检察官认为,虽然司法解释规定“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表面看,本案销售量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卫生部《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肉毒素属于毒性药品,不同于其他药品,因此,有必要对姚某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兴化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姚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作出上述判决。